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范機動車行車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于2024年10月18日起,對市區7個市政道路的路口啟用電子警察設備,對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逆向行駛、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拍攝取證。
據悉,本次啟用電子警察設備的7個路口為:通海大道與支十四路交叉路口、通海大道與榮興街交叉路口、東海大街與通海大道交叉路口、通海大道與大興街交叉路口、通海大道與海絲大街交叉路口、海絲大街與經五路交叉路口、通海大道與豐海路交叉路口。
交警提醒,根據以上電子警察監控的記錄,在上述路口有交通違法行為的車輛,交警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處罰。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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