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及晉江市、德化縣分別榮獲省政府2023年河長制湖長制正向激勵。這是自2023年福建省實施河湖長制正向激勵以來,我市市縣兩級再度獲得該殊榮。
近年來,我市深入貫徹落實河湖長制,不斷推進河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河湖長制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連續7年獲得全省河湖長制工作績效考核“優秀”等次;市、縣(永春縣)兩級河湖長制工作均獲得國務院正向激勵;市河長辦榮獲“全國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稱號;在河湖管護方面探索出的法治化、標準化、信息化、社會化治水模式,得到中央改革辦專文總結推廣;河湖長制創新做法兩次入選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典型案例,并在全國范圍內得到推廣。
此次市縣兩級再獲省政府河長制湖長制正向激勵,不僅是對我市河湖長制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也將進一步促進各級河長湖長認真履職、積極作為,增強社會公眾對河湖保護的意識,并充分激發和調動各地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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