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晉江市工業(倉儲)用地改變為商業服務業用地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明確已納入城鎮低效用地數據庫的工業(倉儲)用地改變土地用途為商業服務業用地的申請條件、審批流程及相關申請材料要求。《辦法》將于4月22日起正式施行。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鼓勵企業轉型升級,盤活利用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進城市更新和高質量發展,晉江出臺工業(倉儲)用地改變土地用途為商業服務業用地實施辦法。這是晉江市盤活利用低效用地試點工作的重要舉措。
《辦法》與以往執行的“退二進三”政策有六大不同:一是簡化改變用途的程序,無需再編制“三舊”改造規劃;二是明確倉儲用地也可以改變用途為商業服務業用地;三是允許宗地內部分工業(倉儲)用地可改變用途為商業服務業用地進行混合開發;四是允許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等難以獨立開發零星土地以協議方式供應給改造項目作為增資擴產用地;五是明確保留建筑物地塊改變用途的報建程序;六是明確各鎮(街)、經濟開發區要與申請人簽訂項目運營監管協議。《辦法》的出臺,有利于提速提質相關審批手續,滿足企業建設用地使用多樣化需求,有利于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據悉,《辦法》強化“優質精扶,低效倒逼”的空間配置導向,針對屬于企業自身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以及近期征地拆遷范圍的項目,不予支持辦理變更手續。同時,申請辦理工業(倉儲)用地改變為商業服務業用地項目,需與宗地所在鎮(街道)、經濟開發區簽訂項目投資監管協議,明確產業業態、投資強度、畝均稅收、開竣工時間、股權轉讓等相關要求及違約責任,由此,可督促項目業主快速投產,產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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