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泉州轉發省人社廳聯合省發改委等7個部門下發的通知,決定全面推開福建省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明確在今年年底前,力爭實現交通運輸等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全部參加工傷保險。
通知明確,建筑施工企業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不能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特別是短期雇傭的農民工,應按項目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工程建設項目自繳納工傷保險費次日起,工傷保險覆蓋建設項目的全部施工人員,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施工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含流動性、臨時性),直至該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終止。
通知要求,按“誰概算,誰保障”“誰預算,誰計取”原則,明確費用計提,保障落實工傷保險費。行業主管部門要將工傷保險費用列入工程建設項目概預算編制辦法中。各社保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辦理參保申請和工傷認定時,實行“優先參保”,做到“快認快結”。同時,要嚴格按“誰審批,誰負責”原則,確保“先參保,后開工”,杜絕“未參保,先開工”甚至“只開工,不參保”現象。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要將建設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考核體系。 (記者 林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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