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之路將更專業
近日,泉州不少民間公益組織負責人來到泉州市民政局審批窗口詢問登記事宜。據悉,自今年3月份《慈善法》草案公布以來,審批窗口已接待多家民間公益組織咨詢,“他們有意申請登記注冊,使其公益組織合法化、持續化發展”。
9月1日起,《慈善法》將正式實施,各方民間公益組織都十分關注,包括公益組織注冊登記、公募資格申請、信息公開等內容。有業內人士認為,《慈善法》的出臺,無形之中提高了民間公益組織的門檻,將促使泉州民間公益組織進行資源整合,從而推動民間公益慈善事業更加健康地發展。
律師建議 抓緊登記注冊 公益組織規范化
11年前,愛心公益協會在南安市民政局登記注冊,如今已經發展到廣東、云南,甚至馬來西亞等海外地區。每在一個地方設置分會時,愛心公益協會都會要求在當地民政部門登記,使其合法化。
今年年初,受泉州當地公益組織邀請,公益律師王勝利來泉為泉州市數十家公益組織開展法規培訓。經過多天的培訓,王勝利了解到,泉州的公益組織數量極大,開展活動的組織也不少,然而,到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數量十分有限。他歸納說,泉州公益組織具有“小、散、不成規模”等特點。
王勝利認為,《慈善法》的正式實施,將促使泉州尚未進行登記注冊的、具備一定規模的公益組織抓緊時間落實登記注冊事宜,為公益組織日后的發展做準備。
“出臺《慈善法》,從國家層面而言,是對慈善組織實行放開和管理相結合,其中,支持和培育慈善組織是大原則。”王勝利認為,一些底子較好的慈善組織應順應大形勢,結合自身特點,努力發展成樞紐型社會組織,對登記注冊較難的其他組織予以幫助,扶持它們正式成立,為其他社會組織的發展提供支持和幫助,做中小型慈善組織成立發展的孵化器。
針對泉州慈善組織小而散、運作不規范的現狀,王勝利認為這跟組織自身建設能力不足有很大的關系。“此時,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給予支持,慈善總會、行業組織機構等應對慈善組織的建設能力進行培訓,促進慈善組織的健康發展。”
業內人士 構建大平臺 引導文化公益
“9月1日起,《慈善法》就要正式實施,各方民間公益組織都十分關注。這是一個方向標,使得民間公益人在以后做公益活動時可以規范行事,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賴金土表示,各公益組織都應學習《慈善法》,熟悉《慈善法》,這是做公益活動的基本,以便日后更好地開展公益活動。
與此同時,賴金土認為,《慈善法》的出臺,提高了民間公益組織的門檻,也將促使泉州民間公益組織進行資源整合,“通過整合構建大平臺,形成幾個經驗豐富、組織規范、具備公信力的大團體”,從而推動民間公益慈善事業更加健康發展,“這是一個趨勢,也是提升泉州民間公益組織的一個契機”。
蘇少隆認為,民間公益的未來走向,應該從以捐贈物資為主要幫助手段的原始公益狀態轉變為以理念引導為核心的文化公益,此外,公益組織應當走循環公益路線,利用現有的公益資源“造血”,為未來公益事業的循環開展提供源源不斷的支持。
蘇少隆回憶,協會成立之初,活動大多是臨時性的、感性的,而且協會的賬目上是沒有資金的,一有活動才會發起募捐,專款專用。“近年來,我們也在做一些嘗試,主推公益創業。目前,我們正在籌建兩個公益創業項目,其一是在云南的觀音寺,我們計劃將那里發展成旅游景區,其二是位于廈門的一個文創企業園,這些都可以成為公益資金可持續的增長點,為以后的公益活動提供可持續性的資金支持。”
部門聲音 專業化社工群體將成為趨勢
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審批科科長朱維良介紹,在《慈善法》出臺之前,他們并未對登記注冊的公益組織進行分類整理,因為在此之前,他們只以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三類管理條例為審批標準,而民間公益組織歸屬在社團里。
“社團的登記條件相對嚴格,相關條例要求至少要有50人及以上的成員、3萬元的基金,還要有相關的章程、組織機構等。”朱維良認為,或許這些條件讓許多民間公益組織遲遲未申請注冊登記。
“相比于社團,以具有專業能力的社工為主的民辦非企業和資金雄厚的基金會,在開展相關工作時更為專業。”朱維良介紹,在以公益救助活動為主要活動的民間組織到民政局申請注冊登記時,一般而言,他們并不建議成立社團,而是在考量對方能力的基礎上,建議對方申請登記注冊民辦非企業或基金會,讓有錢者出錢,讓有力者出力。
他介紹,社會工作者大多受過專業的培訓,他們需要通過嚴格的考試,因為社工需要憑證上崗,而且共分初、中、高三級。與一般公益組織開展的公益活動相比,社工工作的目標更為明確,而且具有連續性,切實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而一些財力雄厚的人則會成立基金會,為許多民間慈善活動提供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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