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已經啟動商業車險改革,明確從今年6月4日起執行新的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對此,記者從福建省保險行業協會處了解到,改革的最大亮點是,安全駕駛比以往能享受更大折扣的保費優惠,同時出險次數越多,保費上浮越高。改革后廣大私家車主車險保費的高低主要由三個因素決定,總體看來,是降的多升的少。
什么情況下會對保費產生重要影響呢?
據悉,一是車險保費與駕駛行為密切相關。不出險或出險很少的車主,保費將越來越低;而常出險的車主,今后的保費就可能很貴了,每出一次險保費可能就會大幅上升。
二是同價位車型車險保費完全不同。此次將機動車輛零整比與車險費率掛鉤(零整比,就是指配件與整體銷售價格的比值),如果購買了一款“零部件價格很高”的汽車,那么你將承受著車輛保費比其他同位價車輛貴的事實。
三是將與交通行為密切掛鉤。車主購買保險時,除了與出險理賠次數相關外,更為關注的是與交通違章掛鉤。違章行為多的車主要承擔更高的保費。
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提醒消費者,車險投保需謹防三大誤區。
誤區一:
12萬元以下交強險均可賠。交強險的賠償是按照項目計算的,122000元的限額不是所有的損失費用簡單的相加。例如:醫療費賠償的限額為10000元,死亡傷殘類的限額為110000元,財產損失的限額為2000元。
以僅購買交強險的車主來說,如不小心追尾蹭到一臺寶馬,寶馬損失1萬元,交強險最高能賠償2000元,剩下8000元車主需自掏腰包。
誤區二:
上了“全險”,出險了就賠。實際上并無“全險”這個概念。通常所謂的“全險”,就是包含了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座位險、不計免賠險等主要a險種。對于玻璃險等特別險種是不包a含其中的,投保人要了解每個險種的承保范圍才能按需投保。
誤區三:
任何損失保險都能賠。保險并非萬能鑰匙,如故意造成的損失或間接損失、醉酒、無證駕駛、服用管制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等情況,保險公司只能在交強險人身損害限額內先行墊付賠償款項,同時有權向侵權人追償,而第三者責任險則因存在違法事由而不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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