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春節“兩節”將至,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切實加強公安消防部隊黨風廉政建設,確保過一個廉潔、健康、安全、祥和的節日,公安部消防局紀委近日發出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和公安部黨委有關部署安排,加強公安消防部隊2016年節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
通知要求,加強教育,切實提高廉潔自律意識。“兩節”期間,是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問題易發多發時段,也是抓好廉政建設的重要關節點。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廉政建設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始終緊繃作風建設這根弦,旗幟鮮明反對“四風”,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結合節日特點,開展針對性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導官兵充分認清各種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危害性,切實增強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意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風氣,形成崇尚廉儉、以貪為恥的良好風尚,營造廉潔過節的濃厚氛圍。
通知要求,嚴明紀律,認真遵守各項規定要求。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公安部“三項紀律”等要求,認真貫徹《公安消防部隊從嚴治警十條禁令》,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各級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嚴格落實廉儉過節紀律規定:嚴禁公款走訪、送禮、宴請;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嚴禁公款購買贈送非慰問用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嚴禁公款吃喝、娛樂、旅游、健身;嚴禁出入私人會所、賭博、公車私用;嚴禁濫發獎金、津貼、補貼和實物;嚴禁向駐地企事業單位、群眾拉贊助、搞攤派,索要慰問款物。公安部消防局重申,各總隊一律不得以“匯報工作”等名義到部局拜年、宴請、送土特產品;部局機關干部不得收受基層以節日慰問等名義贈送的款物。要加強對官兵管理,嚴防涉酒、涉車等事故案件發生,確保節日期間部隊高度安全穩定。
通知強調,強化監督,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要認真貫徹落實《公安消防部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指導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公安消防部隊黨風廉政建設的若干意見》,各級黨組織切實負起抓紀律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對違規違紀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堅決糾正。對違反制度規定踩“紅線”“闖雷區”的絕不姑息遷就。廣大紀檢監督干部要從自身做起,帶頭落實各項紀律規定要求,從嚴要求自己,做遵規守紀的表率。(肖紀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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