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引導技術轉移機構發展,日前,省科技廳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省級技術轉移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申報2024年省級技術轉移機構須符合在福建省內注冊,為技術轉移、成果轉化提供服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或法人內設機構、分支機構。主要從事技術轉移服務工作,包括技術經紀、技術集成與經營、技術投融資服務等,單純提供信息、法律、咨詢、金融等服務的除外;有一定的服務業績,經營狀況良好;具有開放的服務模式,有明確的服務對象群體;獨立法人機構需有5人以上(含5人)從業人員,法人內設機構或分支機構需有3人以上(含3人)從業人員。
其中,以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非企業單位的內設機構、分支機構為申報單位的,應具備開展技術轉移工作的條件和職能,并制定技術轉移管理、運營和分配制度。以企業或企業內設機構、分支機構為申報單位的,應具備適合自身發展要求的商業模式及從業經驗,制定技術轉移服務的章程、服務規范、內部管理制度和員工獎懲機制。
此外,申報省級技術轉移機構還要求有兩年及以上從事技術轉移業務的經歷。申報交易類機構需上兩個年度促成技術交易總金額不低于400萬元;申報平臺類機構需上兩個年度主辦、承辦或協辦技術轉移活動不少于10場次且不少于500人次參與,服務企業數不少于100家。
申報單位可登錄福建省科技創新平臺及機構管理系統,網上填寫并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截止時間為10月23日。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5-22128966 郵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