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首部文化領域涉臺專項立法
為保護利用閩臺關系檔案提供法治保障
28日,《福建省閩臺關系檔案保護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一審。據悉,這部法規是我省首部關于文化領域涉臺的專項立法,也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出臺之后,制定的省級層面的首部涉臺專項立法。
福建與臺灣隔海相望,自古以來特別是明清以來,福建居民大規模遷居臺灣。在兩岸往來過程中各類組織或個人留存下了不同形式的檔案文獻。除我省檔案館永久保管大量真實的涉臺檔案外,省內公藏機構、社會組織及收藏愛好者、臺胞臺屬等個人散存大量閩臺關系檔案。這些檔案充分反映了兩岸的社會變遷,承載了中華民族歷史,是海峽兩岸同根同源、同文同宗、同屬一個中國的見證。制定出臺《福建省閩臺關系檔案保護條例》,以法治方式保障閩臺關系檔案的有效保護和活化利用,對守護中華民族共同記憶、助推兩岸融合發展、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等方面將發揮重要作用。
為厘清職責,形成保護合力,條例(草案)擬推動建立閩臺關系檔案保護工作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工作責任體系,強化全省的統一規劃和監督指導,并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帶動包括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在內的社會力量共同參與保護利用工作。同時,依法推進閩臺檔案共建共享數字化平臺建設,深入開展歷史展示溯源工程,鼓勵、支持各類組織和人士共同研究、挖掘檔案中所蘊含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豐富內涵,留住中華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根”與“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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