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殘聯、市財政局聯合發布《泉州市扶助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實施方案(修訂)》,對受助條件、申請材料、申請步驟和審批程序進行修訂,從減少申報材料、簡化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服務等方面,讓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享受就學補助更便捷、更及時。
申請材料“大瘦身”是此次修訂的最大亮點。此前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僅有申報表,還有二代殘疾人證、在學證明或繳費發票、戶口本等有效證件,以及相關部門出具的符合低保、因病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等申請條件的相關證明。按照新修訂的方案,今后申報人只需提交兩項材料,分別是《泉州市扶助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申報表》,以及申請受助對象的在學證明函件、入學繳費憑證等有效在學證明材料。
“申請對象的資格條件不再提供相關證明,而是由殘聯審核人員通過業務系統數據查詢比對、內頁資料查核、向相關部門函詢等方式進行核實,做到‘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實現申請辦理‘最多跑一趟’。”市殘聯相關負責人說。
方案進一步優化了申報審批流程,讓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能更早些領到就學補助。如申請時間提早了半個月,從9月30日提前到9月15日;向社會公示時間,從一個星期縮短到3個工作日;實行證明材料容缺受理,受助對象只要在縣級殘聯向社會公示年度受助名單前補交相關證明即可;取消了村級初審環節,提高審批效率。
受助學生應符合的條件也有所調整。新方案將其中一條“因病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的殘疾人家庭子女”,修訂為“列入脫貧戶(含監測對象)的殘疾人家庭子女”,更加精準明確了受助對象范圍,進一步保障了項目的規范實施。
數據看成效
●泉州市扶助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已連續實施14年
●累計投入5000多萬元
●資助3.2萬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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