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中心市區將禁止超標電動車行駛。近期,電動車成為不少市民關注的焦點,早報記者請來市交警支隊工作人員做出權威解答,為市民答疑解惑。
□泉州網-東南早報 記者 傅恒 戴曉暉 文/圖
4月1日后或恢復帶牌銷售
3月1日開始,交警暫時回收電動車帶牌銷售資質,市民需要掛牌只能前往轄區的交警部門辦理上牌。市民陳女士告訴記者,上周,她去市區中山南路買了一部合標電動車后,到鯉城交警大隊掛牌,現場有不少市民排隊等待。陳女士說,如果帶牌銷售可以恢復,這樣買車就方便多了。
對此,市交警支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泉州中心市區共有30多家電動車帶牌銷售商家,但有的商家仍存在銷售超標電動車的現象,為了整頓掛牌銷售市場,從3月1日起,交警暫時回收電動車帶牌銷售資質,對這些商家進行逐一審核,通過層層審核,確定有資質的帶牌銷售商家,屆時,將會另行制定帶牌銷售工作方案。為此,中心市區電動車行將暫停1個月帶牌銷售服務。
交警表示,將盡量在4月1日后恢復商家帶牌銷售服務,以方便市民買車。
買車前先查合標車目錄
在市區的電動車店內,依舊有不少店家擺出所謂合標車的“擦邊球”車,并聲稱在目錄可查范圍。有讀者反映,買了所謂合標車,結果上牌時上不了,搞得焦頭爛額。
對此,交警表示,買車時要先從外觀識別是否為合標電動自行車,以防被蒙騙。同時,也可以登錄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網站,點擊 “電動自行車目錄車型查詢”欄查詢;或關注“泉州交警微發布”微信公眾號,通過信息查詢的“非機動車目錄”查詢。
交警提醒,若店家存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導致所謂的合標電動車無法掛牌,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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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商家換購前 要先簽份協議
有讀者提出疑問,一些商家推出了超標電動車換購合標電動車的服務,然而,如果換購后,自己的超標電動車發生事故,那原車主是否要擔責。就此問題,交警表示,換購后,超標電動車應該要報廢,為了防止一些商家將這些超標電動車二次銷售,維護原車主自身的利益,車主應該跟商家簽訂一份換購協議,若出現意外由商家自行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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