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14日訊 泉州開始公開征集存量商品房和剩余安置房,有意向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城建項目建設單位可以報送材料了。
昨日,海都記者從泉州市住建局了解到,首批征集的房源,主要是位于鯉城區(qū)、豐澤區(qū)、洛江區(qū)、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的商品房和安置房。有意向者可聯(lián)系鄭先生,將您的意向發(fā)送至電子郵箱103504930@qq.com,或于本月20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泉房通”服務平臺。首批商品房和安置房剩余房源,將于本月底在“泉房通”服務平臺上線發(fā)布。
根據泉州市政府上月出臺的《打通商品房與安置房及保障房轉換通道實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將搭建服務平臺——“泉房通”,對商品庫存房源和剩余安置房源進行登記,提供給被征收人自主購買(詳見本報10月27日 A3版報道)。
“泉房通”目前已經上線,其是一個對外展示、溝通、可交易的房地產交易平臺,具備房源信息發(fā)布、在線交易、抵押擔保、資金監(jiān)管等功能,是政府發(fā)展、引導房地產市場的重要載體。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及中介機構,可通過該平臺實現快速、精準營銷。平臺實行規(guī)范化管理,提供“一站式”服務,設立交易資金監(jiān)管專用賬戶,實行第三方資金監(jiān)管,最大限度節(jié)約交易成本,并保障交易資金安全。
本次征集的房源,需符合如下條件。商品房:新建商品房已辦理預售許可證;存量商品房房齡應在10年以內,無質量和安全隱患。建設單位剩余安置房:已竣工并驗收交付使用;房源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的,用于給選擇貨幣安置的被征收人購買的,須經市政府批準辦理土地使用權劃撥補辦出讓手續(xù),補繳土地出讓金;用于安置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的,不用辦理土地使用權類型變更手續(xù)。
市住建局相關人員稱,征集的存量商品房的銷售價,需在備案價的基礎上優(yōu)惠10%以上。(海都記者 曾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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