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石獅法院收到被“曝光”的被執行人郭某匯來的3萬元執行款,法院按照相關程序把這筆錢轉給了申請執行人。這是自上個月開始,石獅法院通過戶外LED顯示屏曝光首批“老賴”后,第一個主動到法院履行義務,并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被執行人。
4月中旬,石獅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將郭某等40名失信被執行人的相關信息,曝光在該院安檢大廳門口的LED顯示屏上。被執行人郭某看到后,主動找到法院,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當場支付部分欠款3萬元,并承諾自5月21日起每月21日前支付3萬元直到還清全部欠款。
此外,還有兩名被執行人發現銀行存款50萬元被凍結了,主動到法院,要求與申請人和解,并請求不再列他們為失信被執行人,在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經申請人同意后,法院將該兩名被執行人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刪除。(東南網 本網記者 謝玉妹、通訊員 吳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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