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近日出臺《關于鼓勵和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實施意見》,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工商注冊、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扶持、創業場所、創業指導服務等方面進行政策扶持。
《意見》扶持的對象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年度內的在校大學生及畢業后三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泉州轄區內獨資或合資、合伙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該企業必須由高校畢業生擔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畢業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
無最低出資額限制
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允許其設立的企業出資額自行申報,不受最低出資額限制。
住所可作經營場所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設立的企業依照規定,可以將家庭住所、租借房、其他商業用房,以及地方政府、各類開發區、投資區、高新技術園區確定的辦公集中區的“格子間”等作為企業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登記。
高校畢業生創業無法提交住所(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由相關政府及其派出機構或者市場開辦者、各類園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3年內扣減或免征相關稅費
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規模較小的個體工商戶,經測算月生產經營所得未達到法定減除費用標準的,不予核定征收“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
提供小額擔保貸款貼息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時,可在創業所在地按現行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其他形式小額貸款和貸款貼息。高校畢業生個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或申請貼息的其他形式小額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創業示范項目可獲10萬元扶持
市政府每年安排500萬元用于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資金扶持、一次性開業補貼和創業場所租金補貼等。市里每年重點扶持一批高校畢業生創業示范項目,經評審通過的創業項目可獲得10萬元以內啟動資金扶持。
首次創業獲一次性開業補貼
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營資質,且正常納稅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創業所在地給予一次性開業補貼。補貼標準為其自主創業注冊資本總額的20%,最高限額每戶不超過1萬元。
招用本市高校畢業生可獲獎勵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招用本市戶籍高校畢業生,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以上的,可按實際招用人數申請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獎勵,獎勵標準為每人1000元,為期兩年。
對部分企業免費提供辦公場所
對入駐創業園或孵化基地的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三年內免費提供50平方米以內的辦公經營場地。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園區或孵化基地外租賃房屋用于自主創業的,由納稅所在地在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三年內給予場所租金補貼。每月每平方米補貼10元,最高限額每戶每月不超過500元。
提供創業指導服務
泉州市各相關部門將設置“綠色服務通道”,實行專人專件優先辦理,為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等“一條龍”創業服務。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提供創業課程指導;建立創業導師制度,搭建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對接平臺。各級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為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并免收3年保存人事關系及檔案的費用和各項代理服務費用。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5-22128966 郵箱:admin#qzwhcy.com(替換#為@)